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
三 、市城设委实施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乡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关于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

二 、重庆知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、市城设委实施

乡建
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乡建
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乡建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乡建

邮 编 :400014

乡建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乡建

2016年6月29日

乡建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关于规划目标 、编制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建筑节能建筑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绿色指导思想 、两江新区、重庆知万盛经开区  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基本原则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其中,高新区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